立法院教育委員會18日邀請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報告並備詢。
針對女兒為何持有浩鼎300萬股,翁啟惠指出,他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於1998年創立Optimer公司,他自己就是原始股東,因此公司解散後,浩鼎將股票分給3位創辦人,他也確實有協助女兒認購股票,但成年女子的財產一般都不能講,因此他並未揭露,
他也強調,2006年回國擔任中研院院長之前,就將美國所持有的股票交赴家庭信託,2名子女是該信託的受益人,他與他太太都是依照美國法律規定,在免稅額內贈與子女股票及現金,全部都是合法的。
針對立委蘇巧慧質疑翁啟惠女兒受贈的資金過高,不服美國稅法規定,翁啟惠強調,可能是委員不了解,他的贈與都是符合相關規定,他說:『(原音)美國有年度贈與,像今年2萬8千塊美金,一直在改變,超過2萬8千美金要繳稅,或者放到終身贈與的額度,今年是560萬美金。我記得有一陣子終身免稅額度更高,好像10 million美金左右,但一直在改變。(立委蘇巧慧:所以我們可以總結一句話,院長你在這裡公開向台灣社會大眾說,您的女兒用來購買股票的資金是絕對合法的?)當然。』
至於為何會幫助女兒出售股票?他說是受女兒委任,代為買賣台灣有價證券,會賣出也是為了分散風險,是理財人員的建議,但他坦言,在解盲前那個時間點賣出10張股票,確實思考不周,以後不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