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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Air推超商代收機票款 北市旅行公會籲規範

欣傳媒/ 2016.04.15 00:00
圖說:V Air威航推7-11代收機票款服務。(V Air威航提供)旅@天下 | 記者廖苡安/台北報導超商也能繳機票款了!V Air威航與7-ELEVEN結盟,首開LCC超商代收機票款服務,凡上網訂購,總金額在3萬元以下之機票與加值服務,除直接以信用卡支付外,還可以選擇超商代收。這類多元化付款服務,可以讓沒有信用卡,或者顧慮信用卡資料外洩的旅客有更安心的消費模式,直接到7-ELEVEN全台超過5千間店面付費,手續費與使用信用卡付費相同,威航系統收取單人單程200元,旅客可依個人喜好選擇付款。在訂購流程上,旅客只要在威航官網或「Flyvair Mobile」APP購買距離出發時間72小時以上,且由台北桃園出發之單程或來回航班,即可在付款頁面選擇超商代收、取得訂單專屬的付款條碼,列印條碼或儲存在手機,並在3小時內至7-ELEVEN臨櫃繳費,超商代收,確認繳費完成後,威航系統會發送繳款確認通知到消費者的信箱。5/20前在7-ELEVEN繳款成功者,可免費兌換CITY CAFE 中杯熱美式一杯(限量2,000杯)。詳細說明可至V Air威航官網(https://www.flyvair.com/zh/711-service.html)查詢。不過,為避免某些業者以超商繳費為名,行銷售之實,台北市旅行公會也提出提醒:按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3項規定,「接受委託代售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客票」係旅行業業務範圍;而「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 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不在此限。」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強調,公會將敦請交通部觀光局嚴加規範,須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辦理,旅行業為特許行業,不容許發生超商代收國際機票票款為名目進而有訂、售票行為或代查代號等服務,且超商內不得有「電腦列印繳款單」行為。公會將關注實際作業情形,若有違規情事,將請觀光局予以取締處分,以維護旅行業者權利,也請業界共同監督。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欣傳媒 欣新聞,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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