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申遺 文資法修法增國家重要文化景觀
中央廣播電台/江昭倫
10 年前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文化部擬具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文資局長施國隆表示,草案中新增訂「國家重要文化景觀」,主要是為與國際接軌,將重要文化景觀主管機關從縣市政府提升到中央政府層級,更有利於申請聯合國世界遺產;他並透露未來修法三讀通過後,阿里山鐵道可望成為第一個國家重要文化景觀。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14日)再度邀請文化部長洪孟啟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列席說明並備詢。
此次草案修正重點在於強化文化資產的保護手段,同時擴大文化資產涵括的範圍;另外,草案也增訂「國家重要文化景觀」。
文資局長施國隆解釋,目前台灣的文化景觀主管機關在縣市政府,但若要申請成為聯合國世界遺產,必須提升至國家層級,修法就是為符合實際需要,有利於申遺,並強化其保存機制。
施國隆進一步表示,未來修法通過後,如無意外,阿里山鐵道將是成為第一個國家級重要文化景觀。施國隆說:『(原音)因為現在在進行世界遺產的時候,聯合國有規定要變為國家級的文化資產,你才可以舉報為世界遺產,我們有很多像阿里山鐵道等等這些是屬於文化景觀類別,但都是地方層級,可能比較不符合,所以我們要把它提升為國家級,以利於我們提報世界遺產的列冊,所以很重要的啦。』
施國隆說,目前台灣有18處世界遺產潛力點,未來他們會評估哪些景點更具代表性,將優先列入「國家重要文化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