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加重詐欺刑度 邱太三:恐成重刑國家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0 年前
肯亞案發生後,各界開始討論要加重詐欺罪的刑度。對此,準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14日)接受台北之音專訪時表示,刑法在2005年修法後,詐欺罪採一罪一罰,像是電信詐欺罪最高可判20年,因此,他認為不需要修法,但他上任後,會要求檢察官對於大量詐騙的罪犯提高求刑刑度,也希望法院能理解社會對於公平正義的期待。

肯亞案引發社會討論台灣詐欺罪是否刑度太低,藍、綠立委紛紛醞釀修法,行政院長張善政也指示法務部研議修法加重詐欺刑度。

準法務部長邱太三14日接受專訪時表示,各國對於刑法的訂定是依據社會及文明程度做通盤考量,台灣對於詐欺罪的刑度與日本等國差不多,若要加重詐欺罪的刑度,那其他罪也要一併加重,如此將使台灣成為重刑國家。

邱太三指出,刑法已於2005年修正過,詐欺罪改為一罪一罰,電信詐欺犯最高可判5年,若詐騙人數不只一人,採一罪一罰累計,最多可判刑20年,因此,他認為沒有修法的必要。他說:『(原音)法院可以根據他騙10個人跟騙100個人,當然100個人罪一定要更重,他是一罪一罪加上去的。(主持人:所以您的主張是現在的刑法339條)不需要修,但是我要呼籲司法院,台灣今天很多人都誤解為我們的刑法太輕,但其實我們相較跟我們一樣的經濟、教育、文化跟社會水平的國家,其實我們的刑法沒有比較輕。』

邱太三說,到目前為止,刑法學界並沒有人在討論要加重詐欺罪的刑度,由於目前法官使用重刑普遍都非常慎重,未來他上任後,會要求檢察官對於大量詐騙的罪犯提高求刑刑度,如果大量詐欺罪犯的刑度還是那麼輕,會傷害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信心。他強調,司法改革不是只有警察拼命抓、檢察官拼命起訴,法院也必須理解民眾對於公平正義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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