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今天表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有串證之虞,聲押鐵路局花蓮電務段的鍾姓、吳姓兩名公務員及謝姓廠商。另2名黃姓公務員及謝姓、彭姓廠商分別以3萬至8萬元交保。
至於目前涉案層級最高的鐵工局東部工程處副處長許健宏,及花蓮電務段長古東峰昨晚已請回。
許建榮說,涉案範圍廣,這次是針對台鐵花蓮縣境改善工程部分;有關鐵路號誌和計軸器部分仍在清查。
台鐵電氣化工程,電務人員疑涉以舊充新、偷工減料、驗收不實等方法圖利承包商,採購人員並從中謀取不法金額5億多元,花蓮地檢署昨天帶回電務及承辦人員等21人、證人8人,1人自行到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