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林輝煌、外交部長林永樂報告「國人於肯亞涉案,卻遭中國大陸強行遣送乙案,政府應有之作為與檢討」,並備質詢。
林輝煌在會前受訪表示,在肯亞案發生後,法務部就積極跟外交部、陸委會協商以何方式得到既符合法理也符合尊嚴跟主權獨立,這是在處理肯亞案的最高指導原則。
林輝煌說,在國際上有屬地原則、國籍原則及最便利審判原則,國際社會並沒有定調,從肯亞案來看,因為是台灣民眾,根據國籍法的規定,台灣當然有管轄權,但大陸主張它有被害管轄權。
林輝煌指出,這就是屬於管轄權競合的問題,一般國際慣例,如果遇到管轄權有爭執的時候,就是透過外交管道談判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