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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冠案起訴最重判5年 受災戶感嘆

中央社/ 2016.04.07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7日電)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台南地檢署今天宣布偵結起訴5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最重可判有期徒刑5年。受災戶聞訊哽咽地說,不知道這對受災戶有何幫助。

台南地檢署在調查過後,對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及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人,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最重刑度。但業務過失致死的刑責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就是判5年。

多名維冠金龍大樓受災戶下午在獲知起訴消息後出面,看完起訴內容後,多是淚流滿面。

維冠金龍受災戶委員會主委劉怡辰表示,大樓倒塌造成上百條人命喪生,但最重只會被判5年,說不定還能被假釋。被關在牢裏安安穩穩,吃飯過日子,他要不要用自己家人來換這5年看看?

在大樓倒塌後失去女兒的受災戶陳翊庭,至今仍用紗布蓋住右眼、拄著柺杖,下午也在先生攙扶下出面受訪。她哽咽地說,如果可以,應該對這些人用鞭刑,讓他們知道什麼是椎心之痛。

受災戶李宗典的姐姐李肅椊表示,無法原諒建商,希望他們被關一輩子。

失去了先生與3名子女的劉怡辰說,她與先生的婚戒在大樓倒塌後遺失了;她特地買了一對相同款式的婚戒,自己手上戴了一只,另一只做成項鍊。有時握住脖子上的婚戒,希望先生帶給她勇氣,不然可能會撐不下去。1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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