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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發票中獎該誰領 立委:有爭議

中央社/ 2016.04.07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7日電)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今年起開立發票,立委質疑中獎通知收件人僅註明貴用戶,恐衍生領獎爭議,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今天表示,會再檢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來水公司105年度預算案。

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今年起皆開立發票,1、2月統一發票日前開獎,首張公用事業千萬特別獎由亞太電信開出,也有居住在桃園市的民眾繳納電費,對中200萬特獎。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呼籲,相關單位應加強宣傳包括用戶應關注水、電、瓦斯發票是否中獎、中獎應如何領獎、呼籲民眾應儘速辦理過戶,讓水電瓦斯計數器與實際繳費名字是同一個人,否則恐衍生領獎爭議。

管碧玲舉例,一戶陳姓住戶收到台電、台水、瓦斯公司繳費憑證分別為註明用戶為陳某某、陳某O、鍾某X,上述3個人與現在住戶都不是同一人,有的人已經過世或是早期建設公司、房仲。

楊偉甫坦言,目前宣導方式過於靜態,未來會再檢討。

管碧玲表示,公用事業發票可在開獎隔月查詢是否中獎,若未查詢,公用事業也會寄中獎通知,用戶再到超商領取中獎憑證,後續再依中獎憑證領獎。

由於中獎通知單僅註明給「貴用戶」,而非寫名字,管碧玲認為,台灣許多地方一個地址有5戶人家,若中獎通知由非實際繳納者收到,領到中獎憑證就可以領錢,未來恐出現爭議。

楊偉甫表示,為了不要造成民眾困擾,會再進一步檢討,包括領獎程序應預備哪些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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