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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靶藥推陳出新 肺腺癌活久活好

中央社/ 2016.04.0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6日電)第一、二代肺腺癌標靶藥療效硬碰硬比較,經過一年半到兩年的試驗,最近分出高下。醫學專家認為,肺腺癌將會愈來像慢性病,活過5年很常見。

這是首次出現第一代標靶藥(gefitinib)對決第二代標靶藥(afatinib)的2B期試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 EGFR)突變基因型為del 19或L858R 的晚期肺腺癌患者319人,有超過半數來自亞洲。日前披露結果,第二代標靶藥能顯著降低27%的癌症疾病惡化及治療失敗。

主持這項LUX-Lung 7試驗的韓國成均館大學醫學院教授朴根七說,第一代標靶藥並非弱者,這也是為何試驗進入第18、24個月,第二代標靶藥才拉開領先距離。至於病人存活率的差異,預計在今年底的歐洲腫瘤醫學會(ESMO)上公布。

朴七根說,如果從療效反應率來看,第二代標靶藥更顯著,且治療失敗率較低;更值得一提的是,副作用發生率相差無幾,而且都能處理或防範,幾乎沒有病人會因為副作用而打退堂鼓。

那麼醫師該怎麼幫病人選擇用哪一種藥呢?中國廣州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主任醫師張力強調,當然先要檢驗病人的EGFR突變基因型,確保對因下藥,病患持續治療,多半能活上5年或更長,如果標靶藥物都有療效,耐受性良好,「剩下的就是錢的問題」。

在台灣,第一、二代的肺腺癌標靶藥共有3種上市,健保給付都列為第一線用藥,晚期病人不必忍受化、放療副作用折磨及治療失敗。許多醫院都能找到第一種標靶用到沒效,改吃第二種、第三種,活到現在5到10年或更久的阿公阿嬤。

台北慈濟醫院胸腔內科肺癌治療團隊召集人黃俊耀就說,健保的癌症重大傷病卡效期5年,他的肺腺癌病患有的已換發第2張重大傷病卡,肺腺癌之於他們就是像「多了一種慢性病」。

有的甚至被拒絕續發重大傷病卡,黃俊耀安慰說「這代表你的癌症已經痊癒」,還有患者死於中風或心肌梗塞,而非癌症 。

「有些癌友的生活過得比我還好」,黃俊耀指出,固定出國賞櫻、賞楓的癌友,他提醒按時吃止瀉藥、穿的抹的防曬莫疏忽,控制標靶藥帶來的腹瀉、皮疹等副作用;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病患死於標靶藥造成的間質性肺炎等嚴重副作用。

他說,在台灣,肺癌名列十大癌症死因的頭號殺手,每年約1萬個新增肺癌病患,其中8成屬於肺腺癌,國家衛生研究院曾研究,5到6成的肺腺癌患者帶有EGFR基因變異;雖然如此,高危險群的篩檢,推陳出新的標靶藥,以及後起之秀的免疫製劑,扭轉了肺癌絕症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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