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312.公司名稱:福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原公告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之主旨為誤植,應為不分派。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