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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太科技:代子公司PVI Global Corp.、 川奇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p>和立奇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公告處分大陸轉投資事業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1 00:00
第二條第20款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5/3/31至民國105/3/3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清算揚州啟富電子有限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PVI Global Corp. 原始投資2,400仟美元,持股比例29.38%川奇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 原始投資2,355仟美元,持股比例28.83%立奇光電科技(揚州)有限公司 原始投資3,413仟美元,持股比例41.79%清算資產總額60,772仟人民幣,依持股比例分配給各股東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揚州啟富電子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8,169仟美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發光二極體之研發、生產及銷售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104年財報淨值9,335仟美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2,403仟人民幣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8,169仟美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處分損失-新台幣4,271仟元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啟富董事會決議通過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營運方向考量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8,961,586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78.58%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6.81%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3.59%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5,194,491 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5.55%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5.54%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19.47%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2年度:41仟美元103年度:255仟美元104年度:387仟美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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