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312.公司名稱: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116,120,008元及董監事酬勞9,000,000元,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