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F-立凱:延長有關本公司與五龍動力有限公司(原名:事安集團有限公司)<p>之建議交易事項合作備忘錄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1 00:00
第二條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5/03/3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五龍動力有限公司(原名事安集團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不適用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原於2015年11月16日及2016年1月29日與香港上市公司五龍動力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78. HK, 原事安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及同意書。現因建議交易事項仍在協商階段,雙方今日同意將原合作備忘錄及同意書中的有效期限延長至2016年5月15日或正式協議之簽署日期時(較早者)止,以及五龍動力獨家磋商權的期限延長至2016年5月15日止。原合作備忘錄之訂約方已就建議交易事項訂定排他期,排他期亦延長至2016年5月15日屆滿。於排他期內,五龍動力擁有與本公司就建議交易事項之獨家磋商權及本公司不會就建議交易事項與任何第三方接洽或磋商。根據合作備忘錄之條款,本公司及五龍動力各自於排他期內就發行新股份亦有限制。合作備忘錄於簽立正式協議日期或2016年5月15日之較早日期終止。合作備忘錄中相關交易條件非具法律約束力,仍待雙方進行協商及調整,並於正式協議簽定後確認。本交易案仍須由本公司及五龍動力雙方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的許可,且須於其他交易先決條件成就後始得進行交割。是以本件交易存在正式協議未必確定簽署,以及正式協議簽署後未能完成交割之風險。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