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去年經歷兩次重大恐怖攻擊,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在去年11月13日的恐攻案後召開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兩院聯席會議,宣布他有意修憲,重點在於當有人因恐怖主義被判刑確定、且擁有包括法國籍的雙重國籍,要能撤銷他的法國籍。
即使在恐怖威脅氣氛下,連政府內部都未就修憲案達成共識,前司法部長陶比拉(Christiane Taubira)不認同修憲,因此下台。
歐蘭德上午舉行部會首長會議,會後表示,「在與國民議會議長及參議院議長談話後,我決定結束憲法辯論」,並坦言各方無法就撤銷國籍議題達成妥協。
支持把撤銷國籍條文寫入憲法的一派認為,目前法律只能撤銷歸化的法國人的法國籍,若是自然生為法國人,就無法撤銷,這造成了兩者間的不平等,把相關規定寫在憲法裡不僅有象徵意義,也能避免法律濫用撤銷國籍的措施。
反對一派則認為,國籍攸關法國人的基本權利,修憲可能有違「人權宣言」,且憲法的作用是組織國家、確保公民權利和自由,不是制訂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