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82.公司名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持股100%之子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105年3月23日重訊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方式發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4,705,520元,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