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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4月起徵收行動電話通訊稅5%

中央社/ 2016.03.28 00:00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28日專電)緬甸3大電信商宣布自4月起對每位行動電話用戶開徵通訊稅,稅率約5%,預付卡型每加值1000緬甸幣另加收48緬甸幣,一般月租用戶收5%。

緬甸現有3大電信商,分別是緬甸的MPT、挪威電信商Telenor和卡達電信商Ooredoo,日前發布聯合聲明表示,自4月1日起開徵行動電話的通訊稅,稅率約5%,每位行動電話用戶都必須繳納。

預付卡型的用戶,每加值1000緬甸幣(約新台幣27元)徵收48緬甸幣(約1.3元),採取預收制,一般月租用戶是在總費用中加徵5%。

緬甸政府日前才再核准一家越南行動電話業者viettel取得在緬甸的營運執照,成為緬甸第四家外商行動電話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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