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328 11:13:38)賴姓香港旅客23駕駛電動自行車,由北向南直行行駛墾丁路潭子段南向外車道,與梁姓男子駕駛電動車發生追撞,經送醫後,後再轉送東港安泰醫院救治,有生命危險。
分局長鄭頴聰對於此件交通意外表示遺憾外,警方將持續宣導電動自行車業者必須告知3不1戴(1)不超速(2)不雙載(3)不併行(4)要戴安全帽。此外維護恆春地區整體交通的安全與秩序,遏止部分駕駛人騎乘電動自行車,不遵守交通秩序而造成自身或他人生命、財產的遺憾或損失,本分局將持續加強針對易發生電動車事故發生路段如(鵝鑾鼻公園路、船頂路、南灣路段31-32k、石牛溪附近路段)加強取締告發。以維護恆春地區交通秩序,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