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南警分局舊辦公廳舍修復工程工地現場展

大成報/
10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推動「歷史空間再利用」再創一章!為讓民眾了解文資產保存的重要性及過程,雲林縣文化處特於27日上午舉辦網路報名60位雀屏中選的各縣市民眾參訪刻正進行保存整修的原斗南警分局舊辦公廳舍活動,深入瞭解日據時代警察廳的建築工法及內部單位配置方式,讓參訪者受益匪淺。

縣長李進勇也出席參與,共同認識古蹟保存再利用的歷程。李縣長表示,斗南警分局舊辦公廳舍在日治時代作為警察刑事、戶政之用,相當具有歷史意義,經過縣府以及當地熱心人士不斷奔波下,終於在民國98年正式被列為縣定古蹟,獲中央補助後,於民國104年開始進行修復工程,預計民國106年初全面完工,也會有相關文物在此展示,縣府希望屆時有更多民眾可以一起來認識這個充滿歷史和教育意義的文化瑰寶,也歡迎今日到場參觀的各路先進,可以為此修復工程提供寶貴的建議。

斗南警分局舊辦公廳舍興建於日據昭和5年(民國19年),建築物仿西洋風格,結合磚造為木造形式,正面山牆有弧形窗,平面格局為日治警察局派出所的典型型式,建築規模完整,是雲林少數歷史悠久之警察廳舍建築;縣府於民國95年1月第一次公告為縣定古蹟,過程中雖面臨多項爭議,但在斗南當地熱心人士不斷持續奔波下,與縣府相關單位土地所有權人的努力協商後,終於在民國98年3月公告正式列為縣定古蹟。

由於古蹟修復工程對於多數民眾來說較為陌生,為讓民眾能夠近距離接觸文化資產,一窺修復過程樣貌,縣府特別舉辦這次的工地現場展,希望讓關心文化資產與地方發展的民眾更瞭解這本縣珍貴的文化資產,也藉此提供良好的鄉土教育環境,使文化紮根地方,達到古蹟建築修復結合在地文化特色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