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0月偵結本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羅栩亮等19人。檢調查出,兆良科技找創投公司行銷自家股票,也要求公司員工須認購股票,用「印股票、換鈔票」手法。
檢方指出,羅男等人以虛偽手法詐偽發行兆良公司股票,不法所得新台幣2億4993萬7000元。外界形容本案犯罪情節如電影「華爾街之狼」翻版。
台北地檢署在去年10月偵結本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羅栩亮等19人。檢調查出,兆良科技找創投公司行銷自家股票,也要求公司員工須認購股票,用「印股票、換鈔票」手法。
檢方指出,羅男等人以虛偽手法詐偽發行兆良公司股票,不法所得新台幣2億4993萬7000元。外界形容本案犯罪情節如電影「華爾街之狼」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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