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52.公司名稱:台灣基礎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93,050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19,305,045元(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