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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 候選人政見可用原住民語書寫

中央社/ 2016.03.25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取消原本選舉公報的政見內容600字為限的限制,原住民候選人也可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做為政見表現的方式。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由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Kolas Yotaka所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

Kolas Yotaka認為,目前實務上政見都需以中文提出,並有600字的限制,為發揚原住民族語言流傳、表彰原住民身分之認同、凝聚原住民族主體意識,具原住民身分的候選人,可以將中文政見翻譯成1種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並列於中文政見之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時認為,為尊重原住民族文化,Kolas Yotaka提出原住民身分的候選人,可以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符號,做為政見表現的方式並列於中文政見之前,應予支持。

根據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除了取消現行選舉公報的政見內容以600字為限的限制,還規定未來候選人在選舉公報上的政見內容,得以文字、圖案為之,並應使所有候選人公平使用選舉公報版面,其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Kolas Yotaka在法案三讀通過後表示,原住民族語言是原住民族的生命,代表未來可以用羅馬拼音,以原住民族發音來刊登候選人政見,這不但可以維護原住民族的參政權,也是國家對於文化權與語言權最基本的尊重。

她說,未來選舉公報上,可以看到原住民族候選人以羅馬字與漢字並列書寫政見,這是台灣民主進步發展的一小步,卻是原住民族權利往前挺進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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