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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荃: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4 00:00
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二段91號2樓(成旅晶贊飯店-星空廳)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報告事項: (一)一O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O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民國一O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O四年度間接投資大陸執行情形報告 (五)本公司一O四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 三、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一O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四、討論事項: (一)一O四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16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 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 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受理股東常會提案期間及處所:自105年4月6日起 至105年4月15日止下午四時前,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將提案函件送達本公 司受理處所: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3巷9號9樓,聯絡人:楊謹華,電話: 02-26201000分機308。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 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 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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