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長沙街一段二十號國軍英雄館二樓百合廳4.召集事由:1、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3、承認事項(1)承認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4、討論事項(二)(1)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5、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二、本公司擬訂於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至四月二十九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七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提案之受理處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七十五號二樓本公司管理處電話:02-2311-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