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國遺體火化率已達93.74%,而火化後將骨灰安置於納骨設施已成為主要選擇,但安置於納骨設施往往需花費新台幣數萬、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若火化後骨灰改以樹葬、花葬、海葬等安葬方式,除符合「入土為安」的民俗外,也可減輕民眾金錢負擔。
內政部自90年起推動環保自然葬,補助地方政府闢建環保葬專區。內政部表示,目前全國除部分離島外,各直轄市、縣市實施環保自然葬的地點共有30處,選擇樹葬、花葬等環保自然葬法人數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
內政部表示,民眾只要備齊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相關證件,就可以到有辦理環保葬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申請,沒有資格限制,往生者不必要是該縣市市民,也不必一定要是往生後多久之內才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