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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催繳單是詐騙? 公路總局:是真的!趕快繳!

NOWnews/ 2016.03.22 00:00
記者王苡嫣/台北報導

通訊軟體發達,但上面流傳的資訊真真假假,民眾常難以辨識。近日就又流傳一張圖片,指出最近收到的汽燃費催繳單是詐騙,呼籲民眾不要上當,不過公路總局澄清,催繳單是真的!103年以前汽燃費逾期未繳納的機車全面已寄發處分書,若在4月底前未繳清,將移送強制執行。

近來FACEBOOK或LINE謠傳監理單位寄出的「汽燃費逾期繳納罰鍰處分書」為最新詐騙手法,此訊息可能會使車主勿信而遲繳,導致遭強制執行或財產被查封。公路總局呼籲,民眾若有疑義,或有欠費未繳納,可洽詢鄰近監理所站、利用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或到四大超商使用Ibon等多媒體機器,查詢名下車輛欠費情形並繳清欠費,或是辦理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

公路總局自102年起實施免換行照政策,機車汽燃費比照汽車於7月開徵,經多重管道宣導及平信、雙掛號通知,逾期仍不繳納的車主,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以300至600元罰鍰。

考量政策實施過渡期,及為減輕機車所有人名下多部機車、多筆欠費遭處多次罰鍰的負擔,特別將列於同1張催繳通知書內的欠費年度或車輛,合併處以1次罰鍰,本次共計寄出118萬9,016件處分書。

公路總局呼籲收到本次處分書的機車車主請於限繳日期105年4月30日前盡速繳納,如逾期仍未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78條規定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如未居住於戶籍地址或外出就業的車主,可至公路總局或各區監理所網站,下載「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填妥後郵寄、傳真或E-MAIL至各區監理所(站)申請通信地址,解決因未收到通知遺忘繳款而受罰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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