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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恐損權益 嘉義林管處出面輔導農民造林

NOWnews/ 2016.03.21 00:00
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林務局林地出租契約到期未續約租戶,恐將造成原租戶權益受損,立法委員黃偉哲邀集林務局嘉義林管處玉井工作站在楠西區公所三樓禮堂召開說明會,現場聚集超過300位承租戶參加。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林政課長李志珉表示,這次辦理租約造林地有較鬆綁,以往每公頃種600株全面種植,現在可以帶狀或塊狀種植,差異是抵要每公頃種植30%的面積,其他的地方可以種植果樹,除了獎勵造林外亦可兼顧農民生計。

台南市玉井工作站主任鄭君謄解釋,這次租契到期未續租者,將可延展到107年12月底,必須在106年9月前提出申請,造林在30%的面積種滿600株,存活率有70%就可以給予九年的續約,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林務局亦會予以輔導。

立法委員黃偉哲認為,許多承租戶因未符合租地造林的情形,導致參加農保將被迫退出,造成其權益嚴重受損,這次說明會將可為農民暫時解套,長遠之計除了鼓勵農民造林,並研擬不合時宜的法規予以修法。

包括與會日和黃偉哲所意見,建請林務局針對造林的樹種提出檢討,如梅樹、愛文芒果等高經濟價值的樹種列入造林項目,對於房屋基地、有超限利用及工寮資材室等違列使用部分應再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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