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212.公司名稱: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104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分派如下:(1)董監酬勞:新台幣6,412,746元(2)員工酬勞:新台幣7,546,684元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與帳上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