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駐美代表處前國會組長李中偉遭女性職員指控索吻、強行牽手,但外交部調查結果不認為是性騷擾,僅記申誡2次;被害人不服,因此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外交部的決議屬違法處分,判被害人勝訴,但外交部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盧秀燕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連在財政部、外交部的女性職員,在公家環境都會遇到性騷擾,何況是一般職場。
外交部次長侯清山表示,該同仁經評議委員會調查,確實有不當言行,所以調部辦事,且考績委員會也記申誡2次。被害人認為不只是行為不當所以提出訴訟,行政法院也判被害人勝訴,但因評議委員會認定是言行不當,因此決定上訴。
盧秀燕質疑,行政法院既然裁定被害人勝訴,為什麼外交部評議會還要上訴,「這樣妥當嗎?這是什麼性平會?」侯清山表示,他個人認為,應該要尊重女性,但因評議會及考績委員會都採合議制,所以尊重兩委員會決議。
盧秀燕批評,外交部性平會也應該被調查,「為什麼連在公家機關外交部、財政部高階文官都去性騷擾同仁,真是丟臉丟大了」。她建議,未來首長應連帶處分,因為無法保障女性安全。
盧秀燕也提及,日前財政部高官也被爆性騷擾,等到高官調走後被害人才敢檢舉,調查很久卻沒有結果,最後高官還去當國營事業總經理。對此,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表示,財政部非常關切此案,也表達遺憾,一定保護這位女性同仁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