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兆豐銀行衡陽分行去年10月26日發生搶案,搶匪拿玩具槍闖入銀行,向行員等人高喊「趴下」、「誰敢按警鈴」及「你要我開槍是不是?」隨後和銀行廖姓保全扭打,以槍托打傷對方頭部,犯後逃逸。
案發地點位在博愛特區,引發關注。警方事後循線逮捕林姓男子,檢察官調查後依強盜未遂罪嫌起訴。
林姓男子向法官表示,去銀行沒翻箱倒櫃,無意行搶;廖姓保全過去聊天時問他「黑眼圈這麼重,是不是在做什麼事」,他才憤而出手教訓對方。
法官勘驗銀行監視器畫面,林姓男子未喊「搶劫」等語,進入銀行後直接打保全,可見用意是報復對方,不是為謀財,沒強盜犯意,改依傷害罪判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