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82.公司名稱:杏一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6,396,647元,董事酬勞新台幣3,657,737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2)以上分派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