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p>75,000股之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8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3.減資金額:新台幣750,000元4.消除股份:75,000股5.減資比率:0.1136%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59,7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