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72.捐贈原由:捐贈予玉山志工基金會推動關懷學童專案。3.捐贈金額:新臺幣10,0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玉山志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將提105/3/18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