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名稱:新光產物保險(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
8.因應措施:105/03/17於本公司八樓會議室召開董事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1)董事酬勞新台幣16,801,562元
(2)員工酬勞(含經理人部分)新台幣53,459,517元
(3)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4)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