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之2條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並辦理銷除
股份者,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8,920,000元
4.消除股份:892,000股
5.減資比率:0.82%
6.減資後股本:1,082,244,5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庫藏股註銷股本之減資基準日為10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