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翔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5

2.公司名稱: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及

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3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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