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52.違規情形:辦理投資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保險法核處罰鍰新臺幣150萬元整4.預計改善措施:依金管會裁處書辦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