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名稱: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提列員工酬勞1,654,797元及董監酬勞1,654,797元,
合計3,309,594元,較估列金額減少新台幣3,850,484元與帳列數差異將視為會計
估計變動,列為105年度之費用。
(2)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