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52.公司名稱:亞通利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監事酬勞分派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元整,及員工酬勞分派總金額為新台幣8,500,000元整。前述酬勞悉數以現金發放。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5年3月15日董事會第一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