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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林電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4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42.減資緣由:為活化股東之資金運用,並由改善資本結構以提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本3.減資金額:新台幣90,920,850元4.消除股份:9,092,085股5.減資比率:9.99766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18,5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06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81,850,000股,比率100%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實際減資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2).銷除股份:依前述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仟股減少99.97664997股(即每仟股換發約900.02335003股) 總計銷除股份9,092,085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或減資後普通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3).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均相同,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4).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因應其他客觀環境修正,致影響流通在外發行股份數量,現金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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