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42.公司名稱:千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分派員工酬勞現金新台幣26,505,546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4,000,000元。(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