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今天報導,大陸銀監會近日印發「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48號文)。
48號文要求嚴格實名制管理,杜絕違規代開卡、亂開卡、批量開卡等問題。
與民眾最直接相關的是嚴格限制開卡數量,同一商業銀行為同一客戶開立借記卡(提款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新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之前沒有統一數量限制。
對已辦理4張以上提款卡的客戶,銀行要主動與開卡客戶聯繫核查。經核查發現非本人意願辦理者,應中止服務。
據報導,各銀行原先對提款卡開卡數量無一致規定。有些限制同一身分證的提款卡數不得超過10張,例如招商銀行、平安銀行和農業銀行;有些沒有數量限制,如中國銀行;有些規定同一分行轄區內的提款卡不得超過3張,但全大陸總張數沒有限制,如北京銀行。
48號文將推動銀行金融機構強化銀行卡業務的規範管理,遏制違規代開卡、亂開卡、批量開卡等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第一環節,希望從源頭切斷不法分子獲取犯罪工具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