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有毒品及竊盜前科的卓姓男子曾因販毒被判有期徒刑5年,民國100年卓姓男子進入秀水鄉1間民宅偷走新台幣2500元,要離開時卻把屋子裡留的1瓶果汁喝光後丟棄。
隔年卓姓男子再度前往彰化市1間公司行竊,卓男先爬到頂樓後砸破落地窗進入辦公室,然後撬開辦公室內辦公桌的抽屜想要尋找錢物但無所獲,卓姓男子要離開時仍不改習慣,把1瓶放在辦公桌上的茶類飲料喝光後才離開。
警方事後偵辦案件時,根據飲料瓶上所留下唾液的DNA進行比對,循線逮捕卓姓男子,由於卓姓男子前科累累,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依加重竊盜罪起訴卓姓男子,彰化地院審理後,判處卓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