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去年7月與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A)策略聯盟,以購買公司債取代入股,巧妙避開廣電三法中的黨政軍條款,迂迴入主台灣最大的有線電視系統商中嘉,引起市場側目。此案歷經NCC半年的審查後,以附加「不得參與董事會、不得實質持股、不得任命任何人事案」等20項承諾,有條件通過。
不過立委林俊憲9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控遠傳電信,已派員實質介入人事經營,包括中嘉執行長已請假3個月,形同離職,遠傳也已在尋覓接替人選,公然違反它的承諾事項。林俊憲說:『(原音)遠傳不只介入,它甚至已經召見所有中嘉的高階經理人面談過了,他認為可以用的,他留;不用的,他全部會開除。』
對此,NCC主任委員石世豪答詢表示,若情節屬實,NCC最重處分可廢止這項交易案。石世豪說:『(原音)如果剛剛委員所說的屬實,最終被投資事業的人事是由公司債持有人來決定的話,我們就會依「附款未履行」,要檢視原來的行政處分;而且附款本身的未履行,也是行政罰法上所說的「行政法上的義務未履行」,本身就可以單獨處置。(林俊憲:也就是你最重可以廢止這項交易?)對。』
由於遠傳入主中嘉案,歷經公平會及NCC審查通過後,最後一關仍在經濟部投審會審理中,為了避免其他媒體併購案再度引起爭議,交通委員會也提案通過,要求NCC現任委員在今年7月任期結束前,不得針對任何媒體併購案做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