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自由黨青年聯盟(LUF)近日提出男性應有「墮胎權」,認為男女應該平等享有是否成為父母的選擇權力,準爸爸只要在伴侶懷孕18周前,選擇簽署「合法墮胎」後,就可放棄作為父親的權利和義務。
自由黨青年聯盟認為,女性有權選擇是否墮胎,男性應該也有權選擇是否要當父親,因此主張準爸爸只要在胎兒滿18周前,簽署「合法墮胎」聲明後,就算伴侶繼續懷孕,孩子生下後也無須負責,並將失去探視權。
青年團主席尼爾森(Marcus Nilsen)表示,此原案原本由女性成員提出,受到聯盟支持,認為有許多男性不敢說不要小孩,事實上應該要讓男性誠實面對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