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魯光由台灣教師聯盟、台灣北社、台灣教授協會、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客社與台灣永社等社團陪同到監察院陳情。
他們高呼「違法解雇,天理難容」、「解職申訴有理,復職求助無門」口號。
他們說,及人從2013年開始就以經營虧損為由,違法減薪,2015年更違法解僱6名服務20多年,且年年考績甲等的教師。
黃魯光說,2015年3月他們質疑校方超收輔導費有問題,向檢調檢舉;當年8月1日開始,他們就沒收到校方聘書。
黃魯光表示,教師解聘要經學校教評會同意、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才通過,「現在這2關都沒有通過,可是我們就這樣沒有工作了」,所有行政程序都沒完成,但新北市教育局沒作為。
黃魯光說,在校服務21年,有人服務22年,另一人是33年,都是甲等,他過去5年全勤,「我們表現優良,不應該無緣無故喪失工作權」。
黃魯光表示,他曾檢舉校方涉掏空案,質疑校方故意報仇;教師們也提出申訴救濟,新北市教育局卻放任、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