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勞工有薪照顧假 勞動部:待凝共識

中央商情網/ 2016.03.0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16年3月7日電)部分學生因流感停課,家長可能必須請假照顧,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今天提案應檢討家庭照顧假給薪規定;勞動部允諾,2個月內會和業界討論,若有共識才能提修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進行流感疫情及防治作為檢討專案報告。

依現行規定,勞工若有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可請家庭照顧假,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不過,勞工的家庭照顧假不給薪,導致勞工有假不能請;勞動部提出的書面報告指出,經初步評估,全台灣雇主1日的薪資負擔約為新台幣90.45億元,如果現行7日家庭照顧假都給薪,整體薪資負擔會增加633.15億元。

王育敏提出臨時提案,勞動部應重新檢討家庭照顧假給薪規定及請假天數,打造友善家庭職場環境;社環委員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勞動部2個月內研擬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受訪表示,會跟業界溝通,但有薪家庭照顧假對業界負擔大,必須要有共識才能修法,且目前日、韓等鄰近國家,也都沒有勞工有薪家庭照顧假,美國也沒有入法,僅部分州自訂規則,可能由保險等給付,也不是雇主負擔。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