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表示,依據刑事案件被害性別統計發現,許多案件中,被害人大部分都是女性,例如去年的搶奪案中,女性被害人約佔8成;性侵害案件中,女性被害人則佔了9成;性騷擾受害者中,絕大多數也都是女性。
警政署表示,我國為落實聯合國峰會2014年9月通過的「婦女安全保護工作」宣示,於2014年進行警政婦幼組織改造,提升警政婦幼組織位階,增補基層執行人力,包括分局設有「家庭暴力防治官」,提供專業完整的服務;並精進婦幼保護措施,如「警政服務App」的「守護安全」功能,藉由智慧型手機登錄計程車車號並回傳,警察即可掌握民眾最新行蹤。
此外,警政署指出,今年2月4日實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也就是所謂的「恐怖情人」條款,已將未同居的親密關係伴侶納入保護令適用範圍。根據新法規定,年滿16歲的婦女,如不幸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除可準用家暴法聲請保護令外,也納入警察的相關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