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中指出,目前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既不適用教師法訂定的教師請假規則,也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請假規則,致使無法實際申請產假、病假、公假等假別,因此,要求教育部在2個月內,邀集勞動部、各大專校院及教師團體,就如何妥善維護編制外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一事進行會商,並提出妥善的規劃方案。
臨時提案中指出,目前大專校院兼任教師既不適用教師法訂定的教師請假規則,也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請假規則,致使無法實際申請產假、病假、公假等假別,因此,要求教育部在2個月內,邀集勞動部、各大專校院及教師團體,就如何妥善維護編制外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一事進行會商,並提出妥善的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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