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舒博今天中午與媒體互動時強調,「任何年齡都有道德風險」,只要是生命「都是等值的」。他認為,就刑法觀點來看,只要生命形成,即便還在肚子裡尚未出生者也是生命,建議回歸正常保護,廢除保險法第107條。
現行保險法107條,因15歲以下孩童不具經濟基礎,為避免道德風險,所以死亡時身故保險不理賠。但許舒博指出,大多數老人家同樣不具經濟基礎,尤其目前少子化,不少父母老年生活就指望這一、兩個小孩,當晚年生活寄託不見了,「他們不需要一筆錢嗎」?
他說,目前高中以下學生都有新台幣100萬元的學生團體保險,這也有道德風險問題,畢竟有的人會為了幾十萬元就構成犯罪誘因。
此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修法讓因天災死亡的孩童可以獲得身故理賠保險。許舒博說,什麼叫做「天災」很難定義,如民眾颱風天外出騎車卻發生意外,這時是要認定為天災?還是要歸咎民眾騎車技術太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