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光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04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42.公司名稱: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5/03/04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並於105/03/04下午16:30至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1)現金減資原因: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投資報酬率及妥善運用資金,擬辦理現金 減資退還股東股款。(2)減資金額:本次減資金額擬訂為新台幣(下同) 311,478,270元整,預計銷除股數以 截至目前已發行股數103,826,089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股本為1,038,260,890元 計算,預計每仟股減少300股,現金減資比率為30%,每股退還新台幣3元,減資後 預計實收股本為726,782,620元,分為72,678,262股。(3)銷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擬 換發700股(即每仟股減少3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 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 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 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上開收盤價承購之。(4)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辦理變更 登記之減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並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等換票相關 事宜。(5)嗣後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法令變更、買回/註銷本公司股份、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行使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減資比例與每股退還現金 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